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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挽云:“……”

她已经懒得理这人了,多半是疯了。

把藕汤盛出来,炒了个辣椒炒肉,盛上三碗米饭,足足端了两托盘回房间。

陆予风放下笔去洗了手,他练习了一会儿,感觉自己已经找回了写字的感觉了。

江挽云让他炭笔和毛笔交替用,免得用惯了炭笔不适应毛笔了。

又说过两天让他练习哑铃,或者在手臂上绑沙袋。

“这藕汤怎么样?”

陆予风吃饭很斯文,细嚼慢咽地品尝着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什么贵公子。

他很中肯地评价:“肉很软烂,很香,汤喝着很舒服,感觉比我曾经吃过的酒楼菜还要好吃,只是……”

他有些无奈地看着自己碗里已经堆积成山的排骨道:“我吃不了那么多,你和娘多吃点。”

陈氏道:“诶,不行,你要多吃,专门给你炖的,我们吃小菜就行。”

江挽云道:“你那么久不吃饭,胃都饿小了才会觉得吃不了多少就饱了,所以每顿都要吃饱一点才能把胃慢慢撑大。”

陆予风感觉自己无法反驳,只能含泪吃下。

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各种滋补的汤和菜齐上阵,只短短一周,陆予风就感觉自己肚子上的肉丰满了一圈,脸上也长了一层肉了。

刘大夫夸江挽云和陈氏把陆予风照顾得好,还说病情稳定好转,再过两日就可以回家去了。

陆予风自己锻炼也很努力,每天早上起来要做操,再举江挽云自制的哑铃,而后把胳膊上绑沙袋练字。

他现在写字已经没问题了,感觉自己胳膊的力气已经恢复了五成,走路也不再气喘了。

每天下午江挽云还会拉着他和陈氏出门逛逛。

陆予风在县城书院念书好些年,熟悉县城的街道地名,会给她们两个一一介绍。

他走得慢但走得稳,能够自己稳稳地走路,让他心里踏实。

医馆的人说他胖了点了,江挽云仔细地打量他一番道:“嗯不错,估摸着胖了七八斤了。”

陈氏笑道:“这钱没白花。”

江挽云道:“还有两天就要回家了,明儿就去拜访相公的夫子吧,后日去逛庙会。”

陈氏道:“成,今儿我们上街买点礼品带去。”

他们说话的时候,未料到身后不远处有人在偷听,正是同住医馆的伤了腿的陆予风同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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